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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6) 奇偶 |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所訂個別契約損失上限

(3356)奇偶 |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所訂個別契約損失上限
1.契約種類:
混合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4/21
3.契約金額:
NTD250,981仟元
以上共九筆個別契約金額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根據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第十條規定,
全部契約損失上限為不超過契約總金額之百分之十;
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個別契約金額之百分之五。若有
逾越應呈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並
向董事會報告。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未實現損失金額:(NTD19,304)仟元
以上共九筆個別契約未實現損失金額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此次交易中全部契約損失金額(NTD22,553)仟元未超過契約總金額
之10%;個別契約損失金額(NTD19,304)仟元,其金額超過個別契
約金額之5%,依辦法已呈報總經理及董事長,並已向近期董事會報
告,交易符合公司辦法規定,故對我司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契約期間:114年2月7日至114年9月18日
以上為九筆個別契約期間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

上市公司:奇偶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4-21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 Open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