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71) 宇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8271)宇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1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969,198,39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22~114/06/2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2.00~5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實施民國114年第1次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案,謹請討論。
說明:(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
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
(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四項,預定於買回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三)擬同意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法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969,198,39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4年4月22日至114年6月21日止二個月,預計買
回數量1,000,000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32元((4/21董事會為上午10點,故以4/18收盤價
表示70%訂定價格下限)至55元間,若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本公司
得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8)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0)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如附件一、P.3-5
(四)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約0.7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1.06%,並不影響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
(五)本次申報買回庫藏股係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為目的,依「上市上櫃公司買
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擬同意出具聲明書,請詳如附件二、P.6
(六)本案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
關執行庫藏股買回等事宜
(七)謹請討論。
決議:本案經出席董事決議同意並徵詢獨立董事意見同意後,一致通過此案。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4年4月21日民國114年第三次(第一次臨時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1,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 0.7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1.06%,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對公司之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比率等項目,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其
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969,198,39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22~114/06/2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2.00~5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實施民國114年第1次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案,謹請討論。
說明:(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
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
(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四項,預定於買回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三)擬同意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法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969,198,39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4年4月22日至114年6月21日止二個月,預計買
回數量1,000,000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32元((4/21董事會為上午10點,故以4/18收盤價
表示70%訂定價格下限)至55元間,若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本公司
得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股。
(8)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0)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如附件一、P.3-5
(四)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約0.7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1.06%,並不影響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
(五)本次申報買回庫藏股係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為目的,依「上市上櫃公司買
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擬同意出具聲明書,請詳如附件二、P.6
(六)本案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
關執行庫藏股買回等事宜
(七)謹請討論。
決議:本案經出席董事決議同意並徵詢獨立董事意見同意後,一致通過此案。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4年4月21日民國114年第三次(第一次臨時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1,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 0.7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1.06%,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對公司之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比率等項目,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其
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
上市公司:宇瞻
符合條款:第35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