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7) 三商電 |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說明
(2427)三商電 |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15
2.公司名稱: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沈尚弘先生及林明昇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已達三屆,
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
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1)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沈尚弘先生連續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達三屆,
因其具有產業知識、領導決策等豐富經驗,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
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外,仍可發揮其專長,
並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林明昇先生連續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達三屆,
因其具有法律、產業知識、領導決策等豐富經驗,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
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外,仍可發揮其專長,
並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沈尚弘先生及林明昇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已達三屆,
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
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1)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沈尚弘先生連續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達三屆,
因其具有產業知識、領導決策等豐富經驗,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
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外,仍可發揮其專長,
並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林明昇先生連續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達三屆,
因其具有法律、產業知識、領導決策等豐富經驗,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
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外,仍可發揮其專長,
並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上市公司:三商電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4-15